三年不使用
[ 時間:2021-01-22 點擊:721 ]
一、 什么是撤銷三年不使用
撤銷三年不使用是指:任何人對連續三年停止使用的注冊商標都可以向商標局提出撤銷該商標的申請。
二、 撤銷三年不使用的重要性
近年來隨著商標注冊申請量的劇增,可注冊的商標越來越少,特別是一些好的商標,幾乎都被注冊。企業在申請商標時,如查詢到已有在先注冊的相同或近似商標,且該相同或近似商標已連續三年停止使用,可向商標局提出撤銷該商標的請求,同時將自己的商標提出注冊申請,若在先注冊的相同或近似商標被撤銷,那企業自己的商標就可能被核準注冊了。
三、 撤銷三年不使用所需材料
1、 商標代理委托書一式兩份(我方提供,貴公司蓋章或簽字);
2、 申請人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個人)復印件;
3、 被撤銷商標連續三年停止使用的情況。
聯系電話:0579-81577448 13173887587 投訴電話:18006799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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